內蒙古制定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,今年起,對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、學校、醫院、博物館、科技館、體育館,新建單體建筑面積超2萬平方米的機場、車站、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。
據介紹,今后要鼓勵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筑標準規劃建設,切實提高公租房、廉租房及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水平,引導保障性住房優先發展綠色建筑,使綠色建筑更多惠及民生。從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,設計單位要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。要有序創建綠色生態城區,積極推進小城鎮、農村地區發展綠色建筑,逐步推進綠色建筑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。要逐步形成包括綠色建材、綠色施工以及綠色物業的綠色建筑產業鏈。力爭“十二五”期末,內蒙古新建、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,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%。